星舍會章
1. 總綱
1.1 社團名稱: Hong Kong Astrology Club 星舍
1.2 組織:按照社團條例第5A(1)條規定註冊之社團
1.3 宗旨及目標:推廣心理占星學,提供香港文化的中文占星資訊,給占星師一個交流平台及以占星幫助咨詢者了解自己的特質和潛能。
1.4 網頁:www.hkastrologyclub.hk
1.5 電郵通訊地址 : info@hkastrologyclub.hk
1.6 註冊日期:2007年5月1日
1.7 行政年度:每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 執行委員會
2.1 執行委員會由本會創會委員組成。
2.2 執行有關星舍各項行政決策及致力推廣有關占星交流之活動。
2.3 負責星舍網頁日常運作,按需要為網頁進行更新。
2.4 負責保管星舍的經費、管理賬務、收入及支出。
2.5 負責跟進星舍活動的報名及聯絡會員事宜。
2.6 會務進行表決時,只要執行委員會過半數委員同意,動議將會獲得通過;否則動議將會被否決。如票數相同,則由主席作最終決定。
2.7 執行委會員成員為不同工作小組的負責人,委員可按需要邀請會員協助小組運作。
2.8 凡以執行委員會名義發佈的文章/公告,事前必須得到最少兩位成員的同意方可對外公佈;而文章/公告內容嚴禁含有侮辱或誹謗他人的成份或含意,亦不可以有任何蔑視或不真實之內容。
2.9 任何有關星舍的內部文件及決策,如:會議紀錄及帳目等,均不可向執行委員會以外之人士透露。
2.10 執行委員如有失職、瀆職及不當行為,執行委員會可通過會議罷免其職務/職權。
2.11 本會所有工作崗位,均屬委員義務參與性質,並不涉及任何利益與報酬。
 
3. 會員
3.1 凡有興趣加入本會的人士,繳交會費後,便可成為正式會員。
3.2 所有已繳之會員費,不獲退回。
3.3 會員可享活動、課程等折扣優惠,費用以網頁公佈為準。
3.4 凡參與活動者,需自行支付報名費。
3.5 所有會員資料必須保密,並只作星舍會務/活動有關之用途。
 
4. 會員守則
4.1 所有會員必須遵守由執行委員會通過的規章制度。
4.2 本會以推廣占星為宗旨,會員需積極發揮,推廣本會精神。
4.3 本會非常重視隊中的和諧氣氛,故此嚴禁會員以言語或文字侮辱其他人,或群起杯葛任何人士等行為。如會員對其他人的態度或表現有意見,可以向執行委員會反映。
4.4 進行活動期間,需尊重主持人之安排。
4.5 會員出席活動時,請儘量守時,避免影響星舍聲譽及當天活動的流程。
4.6 會員於網頁的討論區發表意見時,只可發表個人意見,不可發表攻擊其他人或團體的文章。
4.7 嚴禁上載任何淫褻性的文字、影像、圖片至本會網頁;而會員頭像的圖片亦受此限制。
4.8 星舍網頁之文章,屬星舍版權所有,如需轉載,需通知星舍並註明出處。
4.9 嚴禁任何人以本會名稱(星舍)或名義作私人活動,包括一切合法/非法活動,如被證實,即時取消會員資格,並須承擔一切法律責任,星舍亦會保留法律追究的權利。
 
5. 工作小組
5.1 執行委員會可按需要成立工作小組,並有權甄選適合的會員協助。
 
6. 財務
6.1 財政來源由會員入會費、活動及課程收入累積而成。
6.2 財務運用於支持會內一切常務開支、網頁管理費用及補貼活動之用途,活動有盈餘,則撥入常務經費。如有任何虧損或賠償等責任問題,則由執行委員會視個別情況而作出決定。
6.3 財務管理由執行委員會成員負責。
6.4 本會財政年度與行政年度相同。
 
7. 會章修改
7.1 本會的會章制度、活動安排,必須得到執行委員會通過後方可確立或進行修訂。
7.2 執行委員會可按需要動議修改會章,如會員沒有提出反對意見,則修改將會正式通過並即時生效。
7.3 執行委員會擁有解釋會章內所有條文之權力,並可替本會作出會章條文內無指定之決定。
 
8. 解散
8.1 如本會需解散,必須經執行委會全體成員一致同意及通過,方能正式解散。
 
2011年度星舍工作小組成員 (按英文名稱排列)
Dorothy Chung
Lilian Chow
Maymay Leung
Renna Chan
Rita Leung
Ruby Lau
Nicole Lee
Sunny Lai
Tony Leung
Wallen Wu
Zoe Ch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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